战争

國與國之間有組織的長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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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态 编辑

  • 当战争来临时,要以崇高荣誉、无比尊严,敢走向战场,含笑为牺牲
    ——国防部长冯世宽在2016年6月13日晚间媒体招待会上,播放了两段美军士兵从伊拉克战场归国,及阵亡士兵葬礼的视频。冯世宽说,这两段影片让他“相当有感触”云云,还说中华民国已远离战争有很长时间,希望影片勉励国军,时时做好“保家卫国”的准备。

评论 编辑

  • 你们来见证上主的作为,看他在地上做了什么惊人的事。他终止战争,平定天下;他折弓断矛,烧毁战车。“你们降服吧,要知道我是上帝。我会在万国受颂扬,在全地受尊崇。”
    ——《希伯来圣经·诗篇》46:8-10
  • 末后的日子,上主殿的山必然坚立,凌驾群峰;必被提升,超越万冈。万国的人都必汇流归向这山。必有许多民族的人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往雅各上帝的殿去。他必教导我们认识他的道,我们也要行他的路。”因为律法必从锡安颁布,耶和华的话必从耶路撒冷发出。上帝必在列国当中判断善恶,解决各族之间的争端。他们要把刀剑打成犁头,把枪矛打成镰刀。国与国不再拔剑相攻,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
    ——《希伯来圣经·以赛亚书》2:2-4
  • 以眼还眼,世界只会更盲目。
    原文: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圣雄甘地 (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 没有比战争更残酷!没有比战争更悲惨!
    ——户田城圣
  • 没有比和平更珍贵的!没有比和平更幸福的!和平才是人类向前迈进的根本。
    ——池田大作
  • 如果名为“最大谎言”的战争,在冠冕堂皇的名目下,牺牲人类,和平就必须建立在人类“真实呐喊”的基础上。
    ——池田大作
  • 仅仅没有战争不能叫和平。人能充满希望,生气勃勃地享受着人应有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和平。
    ——池田大作
  • 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原文:War is thus an act of force to compel our enemy to do our will.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 (Carl von Clausewitz)
  • 战争是帝王的娱乐。
    • 原文:War is the sport of kings.
    • 英国谚语
  • 没有正义的和平就是暴虐。
    • 英国谚语
  • 战争一开始,地狱便打开。
    • 原文:When war begins, then hell opens.
    • 英国谚语
  • 战争使多数人流血,却养肥了少数人。
  • 战争也爱吃精美的食品,他带走好人,留下坏人。
  •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 从来就不存在好的战争,也不存在坏的和平。
  • 我一生最大的成功也是最后悔的事:我们一起无数人经过一生的努力,终于为人类打开了地狱之门——远程核打击。
  • 书灯下,我读历史,明白骄傲者、残暴疯狂者消失无存,祇是消失的骄傲者里出现新的骄傲者,残暴疯狂者又出现新的残暴疯狂者。

民主与战争 编辑

民主的心理性条件
  • “不愿妥协的批评者,不能姑且承认这种抗衡的实质只是因为他们深信对方如非巨憝大恶,便是执迷不悟,而且因为他们决心不惜任何代价取得胜利。这种立场是对民主的威胁。民主是以社会为前提的即不可能继续团结一致进行有效的自治,因为胜利者与失败者不可能同在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如果对立各方认为不妥协地维护其势不两立的立场,比维护他们同在的社会更为重要,这个社会就必然要毁灭。用武力重建‘联盟’是可能的,但战争一定是残酷,重建一个真正的社会也是缓慢而且痛苦。如此针锋相对的原则、如此势不两立的各方,甚至毫不考虑妥协,对民主的破坏力是无可比拟的。”[1]:196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民主的保护性条件
  • “外来的侵略者,或直接使用武力,或间接以武力相威胁,可以使一个自治社会成为受害者。这样,不论社会内参与过程如何完善,人民的自治就受到他们既不能接受又不能战胜的外力干扰。结果可能是战争,在毁灭民主的威胁下投降。如果民主国家指望在危机中生存下来,它必须有所准备。这种准备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有时除诉诸军事防御以外,别无他策。”[1]:209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除战争以外,民主国家还可以使用计谋、威胁、压力、允诺等无数的手段或这些手段的综合运用,以对付外来侵略。”[1]:210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民主为何不一定会成功
  • “缺乏这种全球性政府就可能导致核战争,造成千百万人,甚至人类全部的死亡。即使没有战争,现今国际无政府状态已既不能完全阻止急剧的人口增长,也不能缓和它的严峻后果。战争或没有战争,人类政府现存状态的继续,似乎必然会在几十年内,使所有或大多数人生活在贫困和苦难之中。如此可怕的后果不一定必然产生,但在决定作出牺牲以避免此种后果是否合理时,应老老实实地权衡其可能性。”[1]:315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 “人类并非一直就是以民族国家作为政府形式,这种形式也不一定会永远如此。常识要求我们对环境失去控制之前,提出改进的办法。把那些计划毁灭城市、杀害百万人的称为现实主义者,既不聪明,又不公道。发展全球民主并不一定是空想,即使是空想,把它与进行现代国际战争相比,充其量也不会有那样明显而且具体的疯狂。”[1]:315
    ——卡尔·柯恩《民主概论》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 编辑

日期 国家地区分区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条例、摘录
1946年11月03日公布
1947年05月03日施行
日本国 日本国宪法第9条

1.日本國民は、正義と秩序を基調とする國際平和を誠實に希求し、國權の發動たる戰爭と、武力による威嚇又は武力の行使は、國際紛爭を解決する手段としては、永久にこれを放棄する。
2.前項の目的を達するため、陸海空軍その他の戰力は、これを保持しない。國の交戰權は、これを認めない。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参考文献 编辑

  1. 1.0 1.1 1.2 1.3 1.4 卡尔·柯恩. 《民主概论》, 聂崇信、朱秀贤 译. 商务印书馆(香港). 1989.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