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影響民眾的有关一系列活动,如政府事務
維基百科中的相關條目:


語錄

編輯
  • 「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 「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便是政治。」
  • 「一切階級鬥爭都是政治鬥爭。」
  • 「政治是經濟的最集中的表現。」
    • 列寧《論工會、目前局勢及托洛茨基的錯誤》
  • 「政治就是各階級之間的鬥爭,政治就是反對世界資產階級而爭取解放的無產階級的關係。」
    • 列寧《在全俄省、縣國民教育廳政治教育委員會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 「政治就是參與國家事務,給國家定方向,確定國家活動的形式、任務和內容。」
    • 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
  • 「政治是一種科學,是一種藝術。」
    • 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
  • 「人類的不幸,係在於少數野心家借諸民眾之名,以逞其野心。史上多少英雄,在此意義下,多的是民眾的敵人。而能夠制止者,唯獨依靠民眾的自主運動以期擴大民權,別無他途。民權不是如同歷史所告訴我們的那樣,而是經由鬥爭,經由犧牲,經由流血,始能獲得的。」

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

編輯
  • 「『強制』含有故意干涉的意思:意指『在他人本來有自由的範圍內故意干涉』。你只在給他人阻止的情況下才算是缺乏政治自由。在自己沒有能力的情況下,不算是缺乏政治自由。現代人所說的『經濟自由』和與此相對的『經濟奴役』突現了這個說法。」[1]:42
  • 「想追求更多更多,可能是一種深刻的、無可救藥的形而上需要;然而,讓這種欲望左右我們,令我們身體力行,也正是倫理和政治上一種同樣深刻、卻又更危險的幼稚。」[1]:116
    • 艾賽亞•柏林《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

甚麼是民主

編輯
  • 「在現實政治事務中,就人民這個詞本身的含義來說,是不能統治他們自己的。發號施令的政府可能來自人民的選擇,但人民並不制定或執行法律。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二者之間的區別,至少在範圍較大的社會中,是不難劃分的。大多數人是被統治者,而非統治者。然而,自治一詞並非荒謬。當我們用這個詞描述某種情況時,看來還是講得通的。民主政體即自治政體,由人民自己治理。在某些情況下,這樣的政體確是現實存在的事物。」[2]:5
  • 「可以設想把自治這個詞用於政治以外的範疇。我們說某個人具有自治的能力,就是說這個人自己可以管理自己。在這裡,這一說法也可能只是象徵性的,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自己壓服自己,雖然可以認為他自己的高級能力壓制他的低級能力,如果能力之間的區別可以辨識的話。但對每個人來說,自己管理自己和受別人管理,這種區別是至關重大的事。從個人這個範疇來理解自治這個詞,可能是解釋社會自治自相矛盾的鑰匙。」[2]:5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民主以社會為前提

編輯
  • 「在所有人類社會中,政治社會佔據了極為特殊的地位。亞里士多德說,它是『所有社會中最高級的』,又說『它包含了所有其他的社會』。即使有人不同意政治社會是最高級的,包含所有其他社會,他也不得不承認他享有成員資格的大多數社會都仰仗人類社會中這一較大的社會,才得以確保安全或存在。就目前階段而言,不論好歹,具有頭等重要性的政治社會就是國家社會,民族國家。」[2]:45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 「對每個國家的公民來說,這個國家所宣稱的目標,不論是愚昧的或崇高的,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憑藉他的公民權,他得以分享這些目標。在政治社會中,公民權說明一個人的身分,也說明他的法律地位。如果公民資格的取得是經過思考並足以自豪的,那也可部分說明他的道德水平,因為公民資格表示該社會的目標就是他的目標。在民主國家,公民權尤為重要,因在一個國家內,他的意見雖是許多意見中的一項,但該國的目標是由於公民的參與而產生的。」[2]:46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 「暴力可以脅迫人們順服,可以恐嚇他們加入社會以尋求保護。但真正人類社會所具有的屬性是不能以暴力作為它團結的原則的。團結必須建立在同意的基礎上,而且這種同意,如果不是暫時的,便是任何民主的政治社會合乎邏輯的起點。正如洛克所說的,『人們表示同意建立一個社會或政府,因此,團結起來並組成國家。』」[2]:47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民主的法制條件

編輯
  • 「政治自由的含義指的是從事自治引起的各種事務的自由。這些自由基本上包括公民使用某種手段以表示自己意見並在管理中產生效果的自由。首先,公民必須能自由地投票。社會中每個成員必須按一個人來計算,而且這種權利必須得到保護。」[2]:131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民主為何不一定會成功

編輯
  • 「在政治社會內民主的前景不太美妙。」[2]:305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 「在世界各地,民主的改進、普及,甚至保持,其嚴重障礙之一是不能實現民主的物質條件。政治社會中的民主如要取得長遠的成功,便需世界廣大群眾所達到的生活水平大大高於他們目前的水平,而且大大減少目前分裂他們的經濟上明顯的不平。」[2]:305-306
    • 卡爾·柯恩《民主概論》

參考文獻

編輯
  1. 1.0 1.1 莊子穆勒艾賽亞•柏林梁啟超. 《論自由》. 商務印書館(香港). 2005.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卡爾·柯恩著,聶崇信、朱秀賢譯. 《民主概論》. 商務印書館(香港).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