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
(尤指考試中)使施行者不公平獲利的欺詐行為
作弊,是指采用不正当甚至违法的手段,使得施行该项活动的人能够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作弊的手段通常有伪装代替、抄袭、使用作弊器材等。作弊一词尤其在教育考试领域使用比较普遍。
语录
编辑- 每年期末,考試的時候老師都在監考,為的是防止學生作弊抄襲。如果老師率先垂範,帶頭抄將起來,那我們還在乎學生的這點小動作幹什麼呢?他們的小抄,一不算偷盜,二不涉及知識產權,無非是想騙個好分數。——张鸣
- 你沒有突然考一百分的道理,考不好沒有關係,教過你不可以作弊的啊。——《哆啦A梦》(《一生一次的一百分》)
- 28(號把關者)淘汰是很正常,29(號把關者)你怎麼會被淘汰呢?這作弊嘛!——《挑战101》
- 你們知道作弊的人永遠都贏不了嗎?——《刺猬索尼克历险记》(第36集)
- 我抓到你作弊我就很喜悅,因為我可以罰你做伏地挺身。——《比赛开始》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
编辑日期 | 国家地区分区 |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條號、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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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5月19日公布 2012年01月05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9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2017年11月04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