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

本义是指供奉神明而宰杀的祭品,近现代引伸指为了某种目的舍弃私利或生命

犧牲字面意思是以祭祀為目的而宰殺成為祭品的牲畜,如牛、羊、豬、雞、鴨、魚等,謂之牲醴或犧牲酒醴。近現代多取其引申意,即為了他利、正義或公益,捨棄自己的私利甚至生命。

語錄 編輯

詩歌 編輯

  • 為有犧牲多壯,敢教日月換新天。
    ——毛澤東《七律·到韶山》(1959年6月)
  • 成功的花,人們只驚羨她現時的明艷!然而當初她的芽兒,浸透了奮鬥的淚泉,灑遍了犧牲的血雨。
    ——冰心《成功的花》,出自冰心的詩集《繁星》

表態 編輯

  • 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黨。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6條
  • 戰爭來臨時,要以崇高榮譽、無比尊嚴,勇敢走向戰場,含犧牲。
    ——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馮世寬在2016年6月13日晚間媒體招待會上,播放了兩段美軍士兵從伊拉克戰場歸國,及陣亡士兵葬禮的視頻。馮世寬說,這兩段影片讓他「相當有感觸」云云,還說中華民國已遠離戰爭有很長時間,希望影片勉勵國軍,時時做好「保家衛國」的準備。
  • 我們不怕,我們有犧牲的精神!我們隨時像李先生一樣,前腳跨出大門,後腳就不準備再跨進大門!
    ——聞一多最後一次的講演》(1946年7月15日在雲南大學至公堂舉行的李公朴追悼會上所作的即席演講)

評論 編輯

  • 總是要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張思德同志是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還要重的。
    • 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我們還要和全國大多數人民走這一條路。我們今天已經領導着有九千一百萬人口的根據地,但是還不夠,還要更大些,才能取得全民族的解放。我們的同志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中國人民正在受難,我們有責任解救他們,我們要努力奮鬥。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但是我們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數人民的痛苦,我們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不過,我們應當儘量地減少那些不必要的犧牲。我們的幹部要關心每一個戰士,一切革命隊伍的人都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 今後我們的隊伍里,不管死了誰,不管是炊事員,是戰士,只要他是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們都要給他送葬,開追悼會。這要成為一個制度。這個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裡去。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寄託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起來。
    ——《為人民服務》(1944年9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澤東在中共中央警衛團戰士張思德同志追悼會上的講演),這篇講話後來成為「老三篇」之一(「為人民服務」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奮鬥精神」是毛澤東提倡的共產黨員三種精神。)
  • 三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從那時起,為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鬥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1949年9月30日毛澤東為人民英雄紀念碑起草的碑文)[1]
    1949年9月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為了紀念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在首都北京修建一座人民英雄紀念碑;當天下午6時,毛澤東率領全體代表,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了紀念碑的奠基典禮。1955年6月9日,毛澤東為紀念碑正面的碑心石題寫了八個大字「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周恩來書寫毛澤東在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起草、並在紀念碑奠基儀式上宣讀的碑文。

參考文獻 編輯

  1. 《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11頁)

參見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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