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制
八小时工作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日长度为8小时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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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能糊口的工饷,从没有时间让我们去思考。我们要闻闻花香,我们要晒晒太阳,我们相信:上帝只允许八小时工作日。我们从船坞、车间和工场,召集了我们的队伍,争取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归自己!——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罢工的《八小时之歌》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
编辑日期 | 国家地区分区 |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条号、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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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0月制定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 所有雇佣劳动者通常每日的工作时间,依本劳动法的规定,不得超过八点钟。 |
1932年09月17日 | 中华民国 | 司法院院字第792号解释 (一)依工厂法第八条所谓实在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则同法第十四条所谓继续工作至五小时,应有半小时之休息,自在八小时以外,至于施行三八制之工厂,关于此项时间如何匀配,应由工厂酌定,不属解释范围。 |
1947年04月07日制定 1947年09月01日施行 2008年12月12日法律最终改正 |
日本国 | 劳动基准法第32条 使用者は、労働者に、休憩時間を除き一週間について四十時間を超えて、労働させてはならない。 |
1994年07月05日通过 2009年08月27日法律最终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2008年08月18日公布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劳动关系法第33条 一、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2012年04月13日制定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30条 근로자들의 하루 로동시간은 8시간이다.국가는 로동의 힘든 정도와 특수한 조건에 따라 하루 로동시간을 이 보다 짧게 정한다.국가는 로동조직을 잘하고 로동규률을 강화하여 로동시간을 완전히 리용하도록 한다. |
2018年01月10日立法 2018年01月31日公布 2018年03月01日施行 |
中华民国(台湾) | 劳动基准法第30条(每日暨每周之工作时数)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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