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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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一個社會學或者法學的概念,即是還沒有成年的人。法律上,未成年人即是未滿法定成年年齡的人,當中包括嬰兒、兒童及青少年。
語錄
編輯法律法規法例法令
編輯日期 | 國家地區分區 |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名稱、條號、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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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04月12日通過 2009年08月27日法律最終改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6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
1991年09月04日通過 2012年10月26日法律最終改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
1991年09月04日通過 2012年10月26日法律最終改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
1991年09月04日通過 2012年10月26日法律最終改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6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
1999年06月28日通過 2012年10月26日法律最終改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 |
2014年12月30日制定 2015年01月14日公佈 |
中華民國(台灣) | 民法第四編親屬第1091條(監護人之設置)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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