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
教育學生、傳授知識與技藝的人
語錄
編輯法律法規法例法令
編輯日期 | 國家地區分區 | 人士、作品、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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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8年生 0824年卒 |
中國唐朝 | 韓愈《師說》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 |
1993年10月31日通過 2009年08月27日法律最終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4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
1995年07月13日制定 1995年08月09日公布 |
中華民國(臺灣) | 教師法第1條 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特制定本法。 |
2003年11月17日 | 中華民國(臺灣) | 蔡啟芳 絕大部分的老師都是王八蛋![1] |
2010年06月04日 | 中華民國(臺灣)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9年度審投刑簡字第135號刑事簡易判決事實及理由三(三)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被告身為告訴人之教師兼訓導組長,對於學子未遵守校內規範遲到之行為,未能本於教育理念,諄諄教誨,竟以前揭言語公然侮辱告訴人,造成告訴人精神及心理上難堪及傷害,貶抑其人格,……。 |
2012年07月27日 | 中華民國(台灣) | 司法院釋字第702號解釋理由書節選 我國素有尊師重道之文化傳統,學生對教師之尊崇與學習,並不以學術技能為限,教師之言行如有嚴重悖離社會多數共通之道德標準與善良風俗,若任其擔任教職,將對眾多學子身心影響至鉅;其經傳播者,更可能有害於社會之教化。 |
參考文獻
編輯- ↑ 蔡啟芳罵老師王八蛋 國親圍剿,20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