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
《教育論》,也譯作《論教育》,是愛因斯坦於1936年10月15日在紐約州奧耳巴尼(Albany)紐約州立大學舉行的「美國高等教育三百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講稿最初發表在【學校和社會】(School and Society)雜志,44卷,589~592頁 上,題目叫「關於教育的一些想法」。
智慧篇
編輯- 智慧並不產生於學歷,而是來自對於知識的終身不懈的追求。
- 我們把教育定義如下:人的智慧決不會偏離目標。所謂教育,是忘卻了在校學的全部內容之後剩下的本領。
- 學校的目標應是培養有獨立行動和獨立思考的人。
- 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才能,不過是喜歡尋根究底地追求問題罷了。
成功篇
編輯- 在一個崇高的目的支持下,不停地工作,即使慢,也一定會獲得成功。
- 成功=艱苦的勞動+正確的方法+少說空話。
- 我認為對於一切情況,只有「熱愛」才是最好的老師。
- 求學猶植樹,春天開花,秋天結果實。
- 一個人被工作弄得神魂顛倒直至生命的最後一息,這的確是幸運。
- 推動你的事業,不要讓你的事業推動你。
- 通向人類真正的偉大境界的通道只一條苦難的道路。
- 沒有犧牲,也就決不可能有真正的進步。
- 一個人只有以他全部的力量和精力致力於某一事業時,才能成為真正的大師。
- 世界上,宇宙中,有多少難解的謎啊……還是抓緊時間工作吧!
生活篇
編輯- 為了使每個人都能表白他的觀點而無不利的後果,在全體人民中,必須有一種寬容的精神。
- 最重要的寬容就是國家和社會對個人的寬容。
- 寬容意味着尊重別人的無論哪種可能有的信念。
- 簡單淳樸的生活,無論在身體上,還是精神上,對每個人都是有益的。
真理篇
編輯- 在真理的認識方面,任何以權威者自居的人,必將在上帝的戲笑中垮台!(11月2日之每日名言)
-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出自雄心壯志或單純的責任感;而是出自對人和對客觀事物的熱愛和專心。
人生價值篇
編輯- 一個人的真正價值,首先決定於他在什麼程度上和在什麼意義上從自我解放出來。
- 不管時代的潮流和社會的風尚怎樣,人總可以憑着自己高貴的品質,超脫時代和社會,走自己正確的道路。
- 凡是認為他自己的生命和人類的生命是無意義的人,他不僅是不幸得很,而且難以適應生活。
- 我自己就體會到,既要從事嘔心瀝血的腦力活動,又要保持着做一個完整的人,那是多麼困難呀。
- 要記住,那些高尚優秀的人總是孤獨的——也必須這樣——而也就是因為這樣,他們能夠孤芳自得。
- 人只有獻身於社會,才能找出那短暫而有風險的生命的意義。個人之所以成為個人,以及他的生存之所以有意義,與其是說靠着他人的力量,不如說是由於他是偉大人類社會的一個成員,從生到死,社會都支配着他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
- 一個人如果生下來就離群獨居,那麼他的思想和感情所保留的原始性和獸性就會達到我們難以想像的程度。
- 頭腦清醒的人總是深切體會到人生是一種冒險,生命永遠必須從死亡中去奪取。
-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出自雄心壯志或單純的責任感,而是出自對人和對客觀事物的熱愛和專心。
- 個人的生命既然是有自然界限的,使得它在結束時會像藝術作品那樣表現出來,這難道還不能使我們感到一定的滿足嗎?
- 個人崇高的天命是服務,而不是統治,也不是以別的任何方式把自己強加於別人。
- 凡在小事上對真理持輕率態度的人,在大事上也是不足信的。
- 人們所努力追求的庸俗的目標———財產、虛榮、奢侈的生活———我總覺得都是可鄙的。
- 有時候一個人為不花錢得到的東西付出的代價最高。
-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出自雄心壯志或單純的責任感;而是出自對人和對客觀事物的熱心和專心。
- 對於我來說,生命的意義在於設身處地替人着想,憂他人之憂,樂他人之樂。
- 一個人對社會的價值,首先取決於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動對增進人類利益有多大作用。
- 只有為他人而生活的生命才是值得的。
- 簡單淳樸的生活,無論在身體上,還是精神上,對每個人都是有益的。
- 每個人都有一定的理想,這種理想決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斷的方向。就在這個意義上,我從來不把安逸和快樂看做是生活目的本身———這種倫理基礎我叫它豬欄的理想。
- 照亮我的道路,並且不斷地給我新的勇氣去愉快地正視生活的理想,是善、美和真。
- 由百折不撓的信念所支持的人的意志,比那些似乎是無敵的物質力量具有更大的威力。
- 信念最好能由經驗和明晰的思想來支持。
- 對真理和知識的追求並為之奮鬥,是人的最高品質之一——儘管把這種自豪喊得最響的往往是那些努力最小的人。
- 有不少人,他們不追求那些物質的東西,他們追求理想和真。
- 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應當看他取得什麼。
- 真正的快樂是對生活的樂觀,對工作的愉快,對事業的興奮。
- 對一個人來說,所斯望的不是別的,而僅僅是他能全力以赴和獻身於一種美好事業。
- 只有獻身社會,才能找到那實際上是短暫而有風險的生命的意義。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都依靠着別人的勞動,我必須盡力以同樣的分量來報償我所領受了的和至今還在領受着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