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
窃取他人财物
偷竊,也稱盜竊,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規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轉移、侵佔他人財務管控權的行為。
語錄
編輯- 不可偷竊,不可欺騙,也不可互相弄虛作假。《聖經》利未記19:11
- 偷竊的,不要再偷,反而要勤勞,靠雙手做正當的工作,這樣就能有東西分給需要幫助的人。《聖經》以弗所書4:28
- 可是,你們誰也不該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聖經》彼得前書4:15
- 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禮記·禮運·大同篇》
-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劉邦
-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廣大人民的利益,對於那些盜竊犯、詐騙犯、殺人放火犯、流氓集團和各種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壞分子,也必須實行專政。——毛澤東
- 什麼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腐化變質,做官當老爺,這就叫走資本主義道路;不涉及路線問題。——胡耀邦
- 一切貪婪無厭的人/為了偷竊財富、壟斷財富/千方百計想把光監禁/因為光能使人覺醒……——艾青
-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聖經》(哥林多前書6:9)
- 守法和有良心的人,即使有迫切的需要也不會偷竊,可是,即使把百萬金元給了盜賊,也沒法兒指望他從此不偷不盜。——克雷洛夫
- 說謊是偷竊的開始。——日語諺語
- 中國人不僅對屬於「公共的」一切不感興趣,而且,對這些財產,不僅不加保護,而且使之成為偷竊的目標。——明恩溥
- 世間的盜賊偷竊東西,不一定會把東西都偷光。但只要一念瞋心起,心中的「瞋賊」就會把一切功德偷得無影無蹤。——《靜思語》
- 我不是偵探而是小偷。小偷是以偷竊為生的,哪怕是少女的內心也一樣…——《名偵探柯南》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
編輯日期 | 國家地區分區 |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名稱、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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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07月01日通過 2017年11月04日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1995年11月08日核准 1995年11月14日公佈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刑法典第197條 (盜竊) 一、存有將他人之動產據為己有或轉歸另一人所有之不正當意圖,而取去此動產者,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 |
2016年12月20日修訂 2016年12月20日公佈 |
大韓民國 | 大韓民國刑法第329條 타인의 재물을 절취한 자는 6년 이하의 징역 또는 1천만원 이하의 벌금에 처한다. |
2017年02月15日版本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 任何人犯盜竊罪,即是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
2017年06月23日修訂 2017年07月13日施行 |
日本國 | 日本國刑法第325條 他人の財物を窃取した者は、窃盗の罪とし、十年以下の懲役又は五十万円以下の罰金に処する。 |
2018年05月29日修訂 2018年06月13日公佈 2018年06月15日施行 |
中華民國(台灣) |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