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

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张春贤(1953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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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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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1]
  • 富民安居定居兴牧总体规划虽然好,但要注重个性化。欧洲的民居大多不会整齐划一,看起来很舒服,我们也可以学习嘛![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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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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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全国(继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