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菊

臺灣菜販、慈善家

陈树菊(1951年)是一位台湾慈善家、台东中央市场女菜贩。《福布斯》杂志将她选入和2010年亚洲慈善英雄人物第48位。美国《时代》杂志将她选入了2010年最具影响力时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项目第八位。

陈树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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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要给需要的人才有用。
  • 积德不积财。
  • 我的龟毛,是在建立商誉与信用。
  • 因为碰到那些不好的人,反而激发了我的斗志和骨气、强化了我的耐力、增进了我的智慧、磨练了我的心志。他们改变了我的命运。他们就是我最大的恩人,我应该要谢谢他们对我不好。
  • 拿钱去帮助人,其实自己收获很大。那种快乐的感觉,很平静,是从内心里发出的快乐。
  • 大家都可以做,舍得与不舍得而已;只要有心,一定能做到。
  • 做生意时,我会打起全副精神,拿出最好、最漂亮的菜来给客人。这时我连身上的酸痛、疲劳,全都会忘记。这就是我做生意的“诚意”。
  • 我做生意至今快五十年了,作风始终一样:不巴结客人,不应酬客人,但一定实话实说,一定讲信用。
  • 我认定的事情,即使被打、被凶、被威胁,也不会轻易屈服。
  • “食物”是很宝贵的。
  • 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忍”。生活环境困苦,别人对我不好,我可以一忍百忍,在忍耐中成长。
  • 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后在工作中倒下来。
  • 钱财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 回馈反而带来喜悦。
  • 舍得就是获得 捐钱不算伟大。
  • 累积德善 不累积金钱。
  • 富贵仿佛浮云,于我何有哉。
  • 只要把钱给需要的人,就很快乐
  • 我一个人花不到什么钱,父亲生给我健全的双手双脚,就是我最大本钱,需要钱花,再赚就有。
  • 现代社会富裕,一般家庭都拿得出100万元,在于‘舍得、舍不得’一念间。
  • 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后在工作中倒下来。[1]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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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树菊:不凡的慷慨》,出版社:宝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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