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税是国家向法人与自然人强制性征收的实物或货币的统称。
语录
编辑- 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黄宗羲
-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交税也是公民的权利。不管一个公民交了多少税,都是“纳税人”,都为这个社会做了力所能及的贡献。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任正隆
- 不要抵抗罪惡,但是你們自己也不要參與罪惡——不要參與法庭的以暴力為基礎的活動,不要收税,更重要的是不要當兵,那麼就沒有人能夠奴役你們。——托尔斯泰
- 世界上最让我难以理解的就是所得税。——愛因斯坦
- 当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人丁税。——《古兰经》
- 很多人諷刺遺產稅是『暴斃稅』,因為暴斃了才課得到稅。——謝長廷
- 资本利得税惩罚的是那些频繁换基金的人。——彼得·林奇
- 政战人员变坏了,也不会有钱;税捐人员没钱,也一样变坏。——李敖
- 波克夏有两种低成本且无风险的资金来源:应付所得税与保险浮存金。——沃伦·巴菲特
- 第二是中国政府当年的土地公有制是有远见的,连丝毫没有经济头脑的毛泽东也意识到了,政府吃喝玩乐成本会很大,光靠收税和资源能源垄断弄不好还不够花,土地将是一笔大收入。——韩寒
法律法规法例
编辑日期 | 国家地区分区 | 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名称、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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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03月31日公布 | 日本国 | 所得税法第1条 この法律は、所得税について、納税義務者、課税所得の範囲、税額の計算の方法、申告、納付及び還付の手続、源泉徴収に関する事項並びにその納税義務の適正な履行を確保するため必要な事項を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
1987年10月29日通过 | 大韩民国 | 大韩民国宪法第38条 모든 국민은 법률이 정하는 바에 의하여 납세의 의무를 진다. |
1980年09月10日通过 2011年06月30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1992年09月04日通过 2015年04月24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2007年03月16日通过 2017年02月24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
2012年04月13日通过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25条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 인민들의 물질문화생활을 끊임없이 높이는것을 자기 활동의 최고원칙으로 삼는다. 세금이 없어진 우리 나라에서 늘어나는 사회의 물질적부는 전적으로 근로자들의 복리증진에 돌려진다. 국가는 모든 근로자들에게 먹고 입고 쓰고 살수 있는 온갖 조건을 마련하여준다. |
2017年05月26日修正 2017年06月14日公布 |
中华民国(台湾) | 稅捐稽徵法第2条 本法所稱稅捐,指一切法定之國、省(市)及縣(市)稅捐。但不包括關稅及礦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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