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语录: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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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阅读维基百科上的版权信息,它亦适用于维基语录上。我们所遵守的协议允许任何人自由的访问我们的内容,就像使用自由软体一样。但请注意:虽然维基语录内容以CC-by-sa-3.0以及GFDL发布,但许多维基语录内容是有版权材料衍生改编作品,以著作权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条款使用,例如:

  1.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
  3. 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 第III分部 就版权作品而允许的作为
  4. 澳门第43/99/M号法令 第二编 受保护作品之使用 第二章 供私人使用及自由使用 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六条
  5. 中华民国(台湾)著作权法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权 第四节 著作财产权 第四款 著作财产权之限制 第四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

版权与语录

不论许多人如何想,曾经发表的语录能有版权,像是任何形式的作品。虽然许多作品属于公有领域,但许多不是,而使用以前必须要一些考虑。因为维基语录在美国“发表”,所以美国版权法带有此计划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文维基语录有许多中文国家地区用户时,也依据维基媒体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提到的计划内容主要存取国的法律时,参考这些国家地区,像是两岸四地以及新加坡的版权法律法规,以兼顾大中华地区用户。

合理使用

大多语录,因为他们简短,不认为是侵犯版权,因为他们合乎美国以至大中华地区版权法合理使用条款。正当某人状告他人侵犯版权时,有版权材料的合理使用由法院正式认定。

法院一般仰赖以下四项事项(来自中华民国(台湾)著作权法第六十五条,正好是美国版权法第107条的中译文),判断特定“使用”有版权材料是否“合理”:

  1. 利用之目的及性质,包括系为商业目的或非营利教育目的。
  2. 著作之性质。
  3. 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著作所占之比例。
  4. 利用结果对著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之影响。

维基语录的资源像是合乎上述第一款可接受以及合理的使用,因为维基语录的引用性质是教育目的,而且维基语录由非营利维基媒体基金会运行。然而,现有作品的引用部份必须针对最后三款考量。

依据第二款,必须先考虑有著作权作品的性质,再从其来源发表语录。这可能涉及何种媒介(音乐、影片、书籍)。

依据第三款,必须考虑语录对作品整体的比例。有版权作品,仅有构成很小比例的引用,将像是有资格作为“合理使用”。

依据第四款,引用端看来自何种有版权作品,可能影响版权所有者的未来市场。例如在之前二次法院判例,侵权语录比一人可能预期的简短许多。在其中一判例,也注意语录用于营利事业时,法院判决来自沈斐德电视剧系列的少到41句话足以负面影响版权所有者从自己的语录以及琐事书获利的能力。[1]

描述的版权

虽然合理使用常常适用于语录的使用,但语录的编排、描述、以及选择仍然能要求分别的版权。不要从网站轻易剪贴复制语录列表,否则删除。

指引

多少是太多的指引,参见Wikiquote:引用限制

一般而言,建议仅使用短语录以及它们的参考,即使在许可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