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语录: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下:

  1. 必须为自动确认用户
  2. 编辑50次(含)以上(不包含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联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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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署者必须依规范格式提解任案,并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否则申请无效。解任案,联署理由参考维基语录历史记录但为歪曲实情或伪造者,应视为无效而立即关闭。关闭者须为非当事人。

投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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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或投票后,管理人员须逐票查验,以确保合符资格。不合资格当告作废。资格受争议者,抽出而交社群讨论,并由行政员决定是否符合资格。不当取得投票资格者,如重复编辑或回退、屡删屡加完整内容以增编辑数、大量无意义操作、多次提删无版权问题页面、编写侵权或广告等,其投票应抽出交社群商议判断是否有意破坏,及作出适当处理。行政员凡基于事实及社群意向,均有权决定选票有效与否。如发生意见冲突,当事人权利同投票者,但务须避嫌,勿插手投票间及前后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间站外大规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