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语录: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下:

  1. 必须为自動確認用戶
  2. 编辑50次(含)以上(不包含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联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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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署者必须依规范格式提解任案,並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否则申请无效。解任案,聯署理由参考維基語錄历史记录但為歪曲實情或偽造者,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

投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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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或投票後,管理人員須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不合資格當告作廢。資格受爭議者,抽出而交社群討論,并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资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版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适当處理。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如发生意见冲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